华安虚拟货币处置|运用区分性方法:依据证据与财产双重属性,推动虚拟货币处置“分类而治”
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当下,虚拟货币因去中心化、匿名性等特点,频繁被用于非法集资、洗钱、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,涉案虚拟货币的处置已成为司法实践中的重点与难点。面对这一新型涉案财物,涉案财物监督的四项核心原则为破解处置难题划定了清晰准则,推动虚拟货币处置从模糊操作走向规范有序。
合法性是虚拟货币处置不可逾越的底线。虚拟货币并非法定货币,其法律属性与传统财物差异显著,司法机关在查封、扣押、冻结涉案虚拟货币时,必须严格恪守法律规定,明确权力来源、适用情形与操作流程,坚决杜绝无依据处置、超范围处置等随意化行为。唯有坚守法治底线,才能确保处置程序正当,维护司法权威与当事人合法权益。
必要性是提升处置质效的关键所在。虚拟货币价格波动剧烈,长期冻结极易造成资产大幅贬值,既影响追赃挽损效果,也可能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。因此,司法机关应坚持诉讼必需原则,非案件侦查、审判所需,不轻易采取高强度强制措施,合理选择处置时机,最大限度减少价值损耗,降低司法处置的经济与社会成本。
比例性是平衡打击犯罪与权益保障的重要尺度。涉案虚拟货币与案件关联程度深浅不一、金额大小各异,处置时不能一概而论。应当结合其在犯罪活动中的实际作用精准区分,对核心涉案资产从严管控,对关联度较低的资产审慎处置,避免过度强制措施侵害无关方合法权益,真正实现过罚相当、尺度相宜。
区分性是实现科学处置的有效方法。虚拟货币兼具证据属性与财产属性,处置方向截然不同。作为证据性财物时,重点在于固定链上数据、留存交易痕迹、完善证据链条,为定罪量刑提供支撑;作为追赃性财物时,则聚焦资产保值、合规兑付,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损失。依据属性差异制定差异化方案,才能让虚拟货币处置更贴合司法需求。
以四项原则为指引,涉案虚拟货币处置将更加法治化、精细化,既有力打击涉币犯罪,也切实维护金融秩序与财产安全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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